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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沙田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用房工程

点击:110次 日期:2014-12-16 00:00: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桂东县沙田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用房工程 已由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发改发[2014]77号文批准建设,由桂发改招核[2014]77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省拨及自筹 。招标人为:桂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东县沙田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用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桂东县沙田镇东平路 
 
2.3  规   模: 建筑面积944平方米;投资额108.5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 桂东县沙田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用房工程的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同上);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提供近半年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文件)、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6湖南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须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湖南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建建[2010]13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函[2005]149号文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与开标同时进行。
 
4.2本项目合理定价:人民币壹佰零捌万伍仟元整(¥1085000.00元)。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5.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方式
 
6.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
 
6.2报名地点: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桂东县政务中心五楼)。
 
6.3报名方式:①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所有投标申请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在本单位近半年内社保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质量员岗位证和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1套留存招标办,1套留存招标代理公司),②湖南省外企业报名时,须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6.4 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 年1月5日15:00时,地点为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同时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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