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花乡南部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经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发改许可【2010】79号文批复建设,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一所委托,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丰台区花乡南部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丰台区花乡南部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1.3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一所
1.4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一所
1.5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主要解决花乡南部地区由于缺少截污措施,区域内污水和雨水直接排放入葆李沟和黄土岗灌渠问题。工程主要建设黄土岗灌渠、葆李沟的截污管道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具体建设内容:管道工程由葆李沟东段截污管道、黄土岗灌渠截污管道、京良路连接段管道组成,管道总长度约6717m,其中葆李沟东段及黄土岗灌渠截污管线沿河道一侧铺设,为DN500、DN800混凝土管,采用明挖铺设方式;连接段污水管道沿京良路铺设,为混凝土管,管径为DN800、DN1050,采用顶管方式铺设。葆李沟东段桩号2+600处左岸空地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占地2.1万平方米,日处理能力8100m3/d。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标段共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施工第一标段(合同编号:FTSHJZL-2010-SG01)建设内容如下,
沿黄土岗灌渠铺设DN500截污管道1000m,DN800截污管道1272m;沿葆李沟东段铺设DN500截污管道1000m,DN800截污管道1295m;沿京良路做DN1050顶管1868m,DN800顶管282m;检查井共150座及地下管线改移等内容。
施工第二标段(合同编号:FTSHJZL-2010-SG02)建设内容如下,
修建处理能力为8100m3/d的污水处理站1座,主要内容包括外电源接引1项;调节池1座;生化池4组;潜流湿地3座;综合用房164m2;加药间及风机房192m2;厂区电气自控以及配套的道路广场、厂区绿地围栏等。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要求的一级B标准。
1.6工程实施地点:丰台区花乡南部地区黄土岗灌渠、葆李沟河段及京良路部分。
1.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8工期计划:计划2011年1月1日开始施工,全部工程于2011年9月30日完成。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具有贰级建造师资质
2.5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6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0年11月29日12月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若潜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报名同时须提交该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供审查。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农林科学院西院畜牧所综合楼418室。
3.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4、现场踏勘
另行通知。
5、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 2010年12月21日组织公开开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一所
联 系 人:陈福春
联系电话:010- 8781778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农林科学院西院畜牧所综合楼418室
联 系 人:王明莹
联系电话:010-51503814
传 真:010-51503302
201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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