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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桂阳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92次 日期:2014-12-15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阳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由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财政厅湘水工管[2014]167号文批准建设,并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政招核[2014]93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桂阳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阳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桂阳县敖泉、和平镇的相关项目村;
 
2.3工程类别:农田水利工程;
 
2.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衬砌渠道76条78.35km;新建渠系建筑物313处,改造渠系建筑物172处;整修山平塘53口;改造堰坝1座;修筑机耕路1条1.5km;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为1083亩。小农水专项资金投资2142.3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400.00万元,省级财政420.00万元,其余为地方配套。一标段招标金额约1000.00万元、二标段招标金额约800.00万元,具体详见本项目各标段招标文件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内容;
 
2.5计划工期:80日历天(2015年3月31日前完工);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作为二个标段(一标段为桂阳县和平镇项目区、二标段为桂阳县敖泉镇项目区); 

2.7招标范围:本次桂阳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渠道工程、山塘工程、河坝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渠系建筑物等,一标段为桂阳县和平镇项目区、二标段为桂阳县敖泉镇项目区,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是郴州市2014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单位名录内的施工单位,且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4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湖南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投标人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3.7投标人的资质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信息按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4]54号文)的要求以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8一个投标单位只能参加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4.2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及实施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8日至2014年12月22日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 http://61.187.56.50/;(3)http://ztb.hnwr.gov.cn/。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不交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9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9.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估算价的2%交纳,必须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企业总部的基本帐户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帐户名称:郴州市水利局工程招标办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郴州市分行
帐    号:1441 0154 9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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