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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县金世纪嘉园二期工程本工程分三个标段即15号楼为第一标段、17号楼为第二标段、19

点击:38次 日期:2007-11-17 00:00:00.0
平泉县方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内容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130823070025 

1.承德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平泉县金世纪嘉园二期工程,已由承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并已在平泉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平泉县金世纪嘉园二期工程建筑面积15号楼8501.95平方米、17号楼6673.1平方米、19号楼6946.33平方米、21号楼5379.66平方米、均为六层、均为砖混结构、建设地点;平泉镇兴平北路,资金来源:资金为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土建、采暖、电气、给排水、弱电、智能工程)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0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8年09月30日,工期200天(日历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对本次招标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允许参加投标。
3.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承担本工程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可对上述招标工程三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可从平泉县方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处报名并获取资格预查文件,时间为2007年11月17日至2007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6.资格预审文件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外加出邮费。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查文件,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对此均不负责。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应清楚注明平泉县金世纪嘉园二期工程字样。
8.资格审预申请书装订成册后必须经密封后于2007年11月26日17:OO时前送至平泉县方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建设单位将于2007年11月27日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
10.凡资格预审合格被允许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人民币。
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18日。
1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平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  承德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文津

法定代表人:             张瑞平         (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平泉方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强


法定代表人:         冉洪潮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067500     

联系电话:    0314—6030949、13932408128

传    真:     0314—6021090   


二OO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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