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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机动车辆车管所、驾管所、驾驶人考试中心二次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66次 日期:2014-12-12 00:00:00.0
1、招标条件
 
   郴州市机动车辆车管所、驾管所、驾驶人考试中心二次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郴州市发改委以郴发改批[201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郴州市郴江镇同心桥村。
 
2.2 建设规模:车管所、驾管所、驾驶人考试中心地面总装修面积约3809㎡,顶棚约9069㎡。
 
    2.3 招标范围:郴州市机动车辆车管所、驾管所、驾驶人考试中心二次装修方案设计、扩初及施工图设计,设计图进一步优化;承担二次装修施工任务。
 
2.4 工期:设计周期:7日历天;施工工期:45日历天。
 
2.5 施工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3.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根据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要求,须具备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必须是诚信管理手册中的备案人员。
 
4.4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按《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执行。
 
4.5 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两家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应是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的法人企业。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5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投标人单位于201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上班时间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持如下证件原件和一套加单位章的复印件报名登记: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及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负责人职称证、注册建筑师证;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还须附联合体协议书、施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以外企业,须由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入湘登记证按上述要求报名。
 
    6.2报名登记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工程部。
 
6.3招标文件购买地点: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分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和郴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2161262、2150289。
 
9、补偿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燕泉路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9号中颐大酒店13楼
联 系 人:周玮                      联 系 人:廖劲松 曹苏苏
电    话:18807352627               电  话/传 真:13507358530/0735-2150070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联系人:欧捷  电话:2155179;曾维丰  电话:13762566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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