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河北 > 廊坊市

实训楼工程

点击:102次 日期:2007-11-05 00:00:00.0
 
内容 招   标   公   告
    1、廊坊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的实训楼工程 ,已由廊发改社会[2007]273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本工程分 一   标段竞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工程建设地点为:电子信息工程学校院内。总建筑面积: 7230.35平方米,   五层,  框剪结构,主要内容:土建、水卫、采暖、电照、弱电和管线预埋;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8  年  11  月 1日,工期   343天,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  一 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①、施工企业IC卡或企业身份认证锁;②、项目经理IC卡;③、法人委托书;④、法人委托人身份证;⑤、市清欠办签署审核意见的诚信卡;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本省其它城市施工企业须持:①、施工企业IC卡或企业身份认证锁;②、项目经理IC卡;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④、资质等级证书;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取费证;⑦、投标企业信用手册;⑧、项目经理证;⑨、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⑩、入廊备案手续及所在市清欠办开据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以上均须原件、清欠证明须到廊坊市清欠办办理备案手续);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省外有意向投标人须提供:①、施工企业IC卡或企业身份认证锁;②、项目经理IC卡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④、资质等级证书;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项目经理证;⑦、法人委托书;⑧、法人委托人身份证;⑨、外地队伍入廊备案手续;⑩、所在地清欠办开据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清欠证明须到廊坊市清欠办办理备案手续);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于2007 年11月7日至2007 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到建设大厦104室 报名。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6、如报名且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超过九家时,按照资格预审得分情况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九  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如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九家则全部通过预审。

招  标  人:   廊坊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办 公 地 址:新华路195号
联  系  人: 宁久昌
电  话:0316-21148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联  系  人: 刘伟涛
电  话: 0312-5075320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