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中心中央空调系统工程工程 |
点击:62次 日期:2007-11-02 00:00:00.0 |
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05 室 | |||
内容 |
邯郸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后审) 招标编号: 130405G07021 1、 邯郸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的 检测检验中心中央空调系统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中央空调系统的供应、安装及售后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位于 邯郸市东环路与友谊路交叉口东南角,建筑面积13166m2,地下一层,地上十层。 2.2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A标段:中央空调系统的供应、安装及售后服 。 2.4预计工期约 6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在国内注册的施工企业和在国内注册的外国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经其授权的代理机构,均可对上述 1 个标段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只有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可于 2007 年 11 月 2 日至 11月 8 日,每天上 9 时 00 分~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 17 时 30 分,到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06 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报名时需带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查,提供一套A4幅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07年11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01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章):邯郸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 址:邯郸市中华北大街439号 邮 编:056001 联系人:曹现立 电 话:3178820 招标代理机构(章):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路313号 邮 编:050051 联系人:左毓丽 电 话:13283118355 日 期: 2007 年 11 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