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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备份容灾系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点击:53次 日期:2014-12-09 11:41:50.0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委托,就网络设备及备份容灾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网络设备及备份容灾系统

采购项目编号:20141121001

二、竞标项目简要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

三、竞标人资质要求:

1. 竞标人必须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合格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竞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竞标时原件备查;

3. 竞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服务承诺函原件;

4、负责与原有Huawei 核心交换机实现双机热备、防火墙等的网络联调;包括与上级法院的双路由、VLAN、多链路的连接正常等。

5、负责现有各应用小型机、存储系统的数据备份调试及数据恢复测试。

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竞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4121310:00 以前送至或传真至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210室项目联系人处。

五、采购文件发出信息:

竞标文件发出时间:2014128

采购文件下载地点: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用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后台,在“标书管理”的“下载标书”里下载。

关于注册登记:投标人首先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记”目录中注册登记,然后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相片(相素800*600jpg格式)发到政府采购管理处张主任的电子信箱(zfcglyg@163.com),由张主任审核通过后即表示注册成功,联系电话:0518-85521497

项目投标保证金:3600元人民币。(不接受现金、汇票和支票)

其他有关事项:

1、请在开标前将保证金交至连云港市采购中心银行账户上。

2、本中心(开标现场)不接收现金、支票以及银行汇票。

3、保证金若为“现金解款单”,请将原件在开标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处换取收据。

4、关于投标保证金如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联系项目经办人。

六、竞标文件接收信息

竞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41215日上午9:00

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1215日上午9:30

 提交竞标文件地点:20141215日上午9009:20交至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二楼210室;20141215日上午920930 交至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厅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1215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

其他有关事项:

八、本次竞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金鹏

联系电话:0518-85868259

传真电话: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二楼210

邮政编码:222006

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

汇款地址: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汇款银行及帐号: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327006000010149136377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主任

联系电话: 85295308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128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项目名称

市法院网络设备及备份容灾系统

项目编号

20141121001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无分标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子信箱

 

 

 

报名截止时间

201412131000以前

项目负责人

刘金鹏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2014121310:00以前递交或传真本“投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为了保证各招标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投标人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一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传真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的投标人,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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