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并受睢宁县农业委员会的委托,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对Ⅲ-b型沼气治理工程和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各地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睢][SCZ(2014)039]
二、采购项目名称:Ⅲ-b型沼气治理工程和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采购
三、工程数量: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2处一个标段和Ⅲ-b型沼气治理工程3处三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环保工程(限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获取招标文件:
请申请人于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招标机构报名。招标文件售价 50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
1、《睢宁县政府采购投标人报名表》原件(下载地址:睢宁县财政局—下载中心);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所提供的材料请登录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官网“预防实践”专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查看,网址:http://www.xuzhousn.jcy.gov.cn/,并交纳报名费。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此次项目要求);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具有环保工程(限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或高级沼气生产工证;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3-8报名时和投标文件中为复印件,原件带至投标现场,待评委要求查验时现场出示。以上资质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将不能通过符合性筛选。
注:2010年以来在睢宁县承担沼气工程项目未按工期要求完工及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企业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本招标文件不得转让,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12月29日上午09:00至09:30递交到睢宁政府采购中心,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3标段每标段6500.00元,第四标段保证金13000.00元。并确保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提交至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定于2014年12月29日09:30在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招标文件澄清: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可能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于2014年12月19日17:30前提出书面建议或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机构: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江苏省睢宁县永昌路财政局大楼203室
邮 编:221200
联 系 人:夏春明
电话/传真:0516-68062863 0516-88307875(传)
E-mail:xcm0159@126.com
采购单位联系人:朱为布
联系电话:13852050581
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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