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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绿园春小区二期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99次 日期:2014-12-02 00:00:0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阳县绿园春小区二期监理项目已桂阳县发改局以桂政招核【2014】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阳县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桂阳县绿园春小区二期监理项目; 2、建设地点:桂阳县茶红路西北面; 3、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工程共14栋,总建筑面积66288.92平方米; 4、监理服务期:540天; 5、监理内容:桂阳县绿园春小区二期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2]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或综合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监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 号文件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任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1、本监理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 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 2、本监理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3、本项目为固定监理费按建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审定金额的0.99%计取,高于或低于的做废标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由投标人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至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和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2 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及金额在监理合同中约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携带有效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 6.2 外省企业报名条件:外省企业必须依据湘建建(2012)92号文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公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后,按以上6.1条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 6.3为确保工程进度及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了解,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前往项目所在地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时按以上6.1条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 报名地址: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时间:2014年12月01日-2014年12月0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不含法定公休日); 6.5 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注册总监理工程师,省内外投标人的注册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4448871 。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阳县房产管理局 地 址:桂阳县 联 系 人:雷兰 电 话:139755935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体育路6号 联 系 人:谢女士 电话/传真:0735-282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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