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路线的研究采购公告 |
点击:37次 日期:2014-12-01 10:10:20.0 |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委托,就“江苏省连云港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路线的研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江苏省连云港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路线的研究
招标项目编号:2014111200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主要目的
此项目课题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配套能力建设内容,本课题通过对连云港地区所拥有的可再生能源进行调研建立可再生能源基础数据库,对连云港地区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调研分析,编制适合寒冷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指导手册,并规划未来连云港地区建设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区域性集中供能系统的用地位置,编制连云港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布局专项规划。
(二)主要任务
⑴ 建立可再生能源基础数据库
对连云港地区范围所拥有的可再生能源进行调研,查明其利用现状及分布情况,并进一步分析各区域可再生能源的容量与质量,将其加以规划与整合,建立相应的可再生能源基础数据库,为我市今后科学有效的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基础。
⑵ 编制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导则
通过对连云港地区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在推进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编制适合连云港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指导手册。
⑶ 编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布局规划
结合连云港市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功能分区布局、人口分布与建筑布局特点、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等因素,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制定规划原则,编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布局专项规划。绘制可再生能源应用布局地块规划图,并制定相应的规划管理措施。对可能的区域集中供能系统,确定地块位置、用地规模等相关要素。
具体要求
课题要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验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满足标书要求的服务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业;
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4)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的相关政策;
5)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连云港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联系人:崔恩旭,联系电话:85683570);
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投标人应为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营业执照范围含可再生能源咨询服务的企业(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必须另外提供的资料为: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存根联、查询联在同一页纸上),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二;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附件三;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出时间:2014年11月28日
招标文件发出方式: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登陆后即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登记、注册咨询电话:市财政局张主任0518-85521497)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人:许明慧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厅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7000元整(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许明慧 联系电话:0518-85868258,传真:0518-85868256
需求单位联系人: 王菲 联系电话:15061322550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政府采购中心210室,邮政编码:222006
网址:www.lygzfcg.gov.cn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连云港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路线的研究 |
项目编号 |
20141112008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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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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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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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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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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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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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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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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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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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 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
为了保证各招标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投标人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一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传真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的投标人,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公告附件二
(此申请书在同一页纸,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存根联) 编号: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
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需向 人民检察院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经办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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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查询联)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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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查询部门、单位:(印)
个人:
年 月 日
公告附件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检察院:
因 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请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事宜。经查询发现被查询的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
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负责。
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查询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承诺单位(个人):
承诺单位经办人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