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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426次 日期:2014-11-28 10:46:26.0
    

 

秀山县龙池镇白庄村公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秀山县龙池镇白庄村公路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池镇人民政府报经秀山县发改委以秀山发改投[2014]1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池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全长3公里,路基宽5米,路面宽4.5米,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
2.2建设地点:秀山县龙池镇白庄村。
2.3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涵洞及道路排水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本工程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
2.5投资估算总额约: 2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企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本工程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26 日起,各投标人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3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 年 12  月 16   11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秀山县龙池镇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大道3号财富汇7楼
联系人: 严老师                                 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 13370799168                            电 话:13647691205                  
 
 
 
 
 
 
2014年11 月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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