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城市管理局道路垃圾清扫车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
点击:39次 日期:2014-11-19 09:44:21.0 |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道路垃圾清扫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灌南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灌南县城市管理局道路垃圾清扫车采购项目采取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灌南县城市管理局道路垃圾清扫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NZFCG2014
三、项目内容简要说明: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 3吨和5吨的道路垃圾清扫车各1台。详见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四、 投标人资质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带原件备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及不良记录的声明函;
4、货物的原制造商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商;必须具有所投货物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承诺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授权单位参与投标,如果同一品牌授权多个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该品牌将被拒绝;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本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须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商书面授权的代理商授权书等资料于
2、投标人须在报名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3、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22开标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22开标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八、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户 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93200501000104890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灌南县支行;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518-80923369;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单位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单位的法定基本存款账户;
十、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灌南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花先生 电话:1381244667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518-85861167 15961370613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道路垃圾清扫车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GNZFCG2014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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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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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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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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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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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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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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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
说明:投标人须在
因故放弃参加投标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2日前通知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项目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