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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路灯管理所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

点击:52次 日期:2014-11-18 09:08:56.0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其灌南县路灯管理所高空作业车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灌南县路灯管理所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编号GNZFCG2014068J-2

三、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最高限价4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其它详见谈判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力;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生产的高空作业车系列产品没有因质量问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声明。

3、具有高空作业车生产资质证书,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有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具有所代理品牌的原厂授权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产品通过国家3C认证,产品具备中国工程机械工业产品生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所报产品必须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明细表范围内。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证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应具有类似的二项以上供货合同业绩。

6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以供资格审查。

7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4112017:00以前送至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8室)项目联系人处。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3、投标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gnzbcg.net/Index.ht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41122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1122日上午930

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2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1122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2室)

评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号:93200501000104890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灌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限于2014112017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注: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评、定标方式:

1、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

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75457505

项目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880923377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项目名称

灌南县路灯管理所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

GNZFCG2014068J-2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子信箱

 

 

 

报名截止时间

2014112017:00

备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和要求。我们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单位盖章:

    :      

说明: 投标人须在2014112017:00之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扫描后发送到邮箱(980282973@qq.com)或送达至我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通知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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