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沂市人民医院病区保洁服务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
点击:63次 日期:2014-11-10 00:00:00.0 |
各投标人:
新沂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新沂市人民医院委托,就新沂市人民医院病区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并于2014年11月3日在新沂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和徐州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公告采购项目编号XZC201410182)。现应采购人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原内容: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7.1履行期限:
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日内和甲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订立起7天内将服务人员按要求到位并正常运作。本合同期限为贰年;
招标文件修改后内容: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7.1履行期限:
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日内和甲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订立起7天内将服务人员按要求到位并正常运作,前三个月内属于试运行期,签订临时合同,试运行期结束后,乙方能够圆满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再行签订正式合同,正式合同期限为贰年(包括试运行期);
特此公告。
新沂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