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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龙射镇、大同镇、梅子垭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215次 日期:2014-11-10 08:30:15.0
彭水县龙射镇、大同镇、梅子垭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龙射镇、大同镇、梅子垭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4】2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向上争资及业主自筹招标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三个标段,分别实施,一标段为龙射镇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为大同镇污水处理工程,三标段为梅子垭镇污水处理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2.1项目名称:彭水县龙射镇、大同镇、梅子垭镇污水处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彭水县龙射镇(厂区用地红线面积:6561平方米);
                 彭水县大同镇(厂区用地红线面积:534平方米);
                 彭水县梅子垭镇(厂区用地红线面积:789平方米)。
2.3 建设规模:
一标段: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2015年)污水处理能力700立方米/日,远期(2020年)污水处理能力1200立方米/日,一级管网(Φ400)规模近期3.739公里;
二标段: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2015年)污水处理能力250立方米/日,远期(2020年)污水处理能力500立方米/日,一级管网(Φ400)规模近期3.74公里;
三标段: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2015年)污水处理能力500立方米/日,远期(2020年)污水处理能力800立方米/日,一级管网(Φ400)模近期4.255公里。
2.4计划工期(三个标段相同):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三个标段相同):
本次招标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含各阶段设计、清单编制、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运行调试等工作,以及招标文件、补遗、澄清、答疑包含的内容。具体如下:
(1)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工作范围,包括:
    ①对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复核、补充及完善;
②根据本项目可研报告及可研批复文件确定的建设规模、工程内容、推荐污水处理工艺、投资额、运行要求、水质指标和用地指标等要求,完成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采用工程量清单,由具备资质的咨询机构完成)及配合业主报审等工作。投标时,采用一体化工艺作为本工程的处理工艺;鉴于污水处理专业的特殊性,采用一体化工艺进行投标,需环保部门推荐。“推荐部门审查意见”应对技术的先进性、工程的质量、运行的可靠性和示范的价值提出意见,并盖公章。
③根据可研报告及批复文件的规模及范围完成乡镇污水管网(厂区内、外管网)及进厂道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采用工程量清单,由具备资质的咨询机构完成)及配合业主报审等工作。
2)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承包范围,包括:
①污水处理厂全部土建(含三通一平)、安装工程及环境绿化;
②整个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含管网;
③临时施工供电、供水、通信工程;
④工程设备仪器采购、安装及调试(包括出水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设备,不含水质化验设备);
⑤工程设备仪器的备品备件采购(设备采购需向招标人申报,同意采购后方可进行)。
⑥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厂外供电、供水及交通等配套工程施工。
3)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及有关服务,包括:
①污水处理厂的竣工试验;
②水质测试及达标排放;
③人员培训、操作维修手册编制;
④一年试运行期内的生产运行管理、维护;
⑤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⑥有关服务。
2.6是否允许分包:设计、基础及主体施工不允许分包,其他专业工程经招标人允许后方可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三个标段相同)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含排水)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水污染防治工程)及以上资质;
3)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生活污水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业绩:
1)2011年以来完成过规模类似、结构相近的一体化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至少各1个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应用实例,实例表由技术应用单位填报,并对所填报的数据负责,并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与投标,并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任一成员不得同时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一个投标人(联合体)可同时参与三个标段投标,但是所投各个标段拟派施工项目管理人员不得相同,否则其各标段投标均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7 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  800.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4  12  3   9  分至 00 12 3 10 00 分,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5.2 开标时间为: 2014 12 3      14 30   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彭水县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18楼
联系人:    彭老师                                                   联系人:    周老师                     
电 话: 15213781690                                            电 话:    023-67715235                
传 真:   023-78442736                                        传 真:    023-6771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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