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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仙游公墓管理处墓穴材料采购及施工工程竞争性谈判

点击:76次 日期:2014-11-05 08:31:50.0

 

受灌南县仙游公墓管理处委托,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单位的墓穴材料采购及施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竞标。

1、项目名称:灌南县仙游公墓管理处墓穴材料采购及施工工程

2、项目编号:GNZFCG2014030J-2

3、招标人:灌南县仙游公墓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标项

墓穴(型号)

数量(座)

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1

70

1574773.64

30000

144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营业执照的独立加工(生产)、销售石材企业;

3、从事过类似工程并提供案例(独立承担过墓穴石材制作、安装及土建施工经验,合同额在60万元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4111117:00以前送至或传真至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项目联系人处。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3、报名时间:20141142014111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不接受电话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人身份证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3、提供60万元及以上墓穴石材制作、安装及土建施工业绩合同。

注:请将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同时提交,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五、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41113日上午900时。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1113日上午930时。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422室,提前或逾期送达均不予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1113日上午930时在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22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采用转账、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存入以下账户(请注明“****工程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

保证金限于2014111117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对账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作放弃投标权利!

账号:932005010001048906        单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灌南县支行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518-80923369

注:(1)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携带(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予以退还。

八、投标相关费用:

1)招标代理人的服务费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由中标单位支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全额付款。

2)按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规定支付入场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九、联系方式:

灌南县仙游公墓管理处

地址:灌南县新安镇惠庄村南  李主任15905125773

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周先生  15961332626

  址:新浦区凌州路12号五金机电城2号楼7

灌南县仙游公墓管理处

                                      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项目名称

灌南县仙游公墓管理处墓穴材料采购及施工工程

项目编号

GNZFCG2014030J-2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子信箱

 

 

 

报名截止时间

2014111117:30

备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和要求。我们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单位盖章:

    :      

特别提醒:

各投标单位:

一、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拒不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二、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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