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供电改造工程 |
点击:51次 日期:2014-10-30 11:08:34.0 |
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供电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委托就 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供电改造工程 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供电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DXZB-20141001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
2、采购范围: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供电改造
3、工期:15天;
4、招标控制价为:20.7万元,投标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本次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7.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等材料原件备查。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30日至2014年11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公休日及法定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09室);
3、谈判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报后不退);
4、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安全考核合格证等,以上材料均须盖有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1月7日9:00时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大楼B203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4年11月7日9:00 时
谈判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大楼B203室
七、保证金:
本项目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采购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户 名: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27006009018000274295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墟沟支行
保证金限于2014年11月6日17时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注:供应商应于本项目谈判时间前到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评、定标方式:
1、本工程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定标方法:由谈判小组依据评审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本次采购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诗
联系电话:0518-85739155/15150937580
联系电话(传真):0518-85739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