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合江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穿衡大高速公路箱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
点击:86次 日期:2014-10-29 00:00:00.0 |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合江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穿衡大高速公路箱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合江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穿衡大高速公路箱涵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2、建设地点: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工业园地段
3、工程概况:项目中K3+670-K3+700处与衡大高速K23+727-K23+754处构成斜角立交,立交通道净宽只27m,为保障车辆的通行顺畅和道路的形象品质,拟将在衡大高速K23+670东侧与K23+700西侧分别增设下穿衡大高速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顶进箱涵,该箱涵结构为预制框架桥,全长40米,箱内净宽7.5米,净高5.2米,工程预算为2113万元。
4、招标范围:本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5、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6、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保修期结束,监理服务期300天。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省外投标人须提供“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4、 监理员应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
三、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持:
① 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
③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件
④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⑤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出的有效介绍信
⑥省外投标人需提供“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⑦专业监理工程及监理员岗位证书
(①、②、③、④、⑥、⑦验原件、留复印件,④中的授权委托书、⑤留原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一楼)经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3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1014210004190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4年10月28日至2014年11月3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 [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1号
联 系 人:申女士
联系方式:0734-2631813(办)
招标代理: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704室(衡阳分公司)
联 系 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734-31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