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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合江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穿衡大高速公路箱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75次 日期:2014-10-29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合江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穿衡大高速公路箱涵工程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松【2013】15号文批准立项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合江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穿衡大高速公路箱涵    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工业园地段

2.3工程概况:项目中K3+670-K3+700处与衡大高速K23+727-K23+754处构成斜角立交,立交通道净宽只27m,为保障车辆的通行顺畅和道路的形象品质,拟将在衡大高速K23+670东侧与K23+700西侧分别增设下穿衡大高速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顶进箱涵,该箱涵结构为预制框架桥,全长40米,箱内净宽7.5米,净高5.2米,工程预算为2113万元。

2.4工期要求:18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国务院279号令                      

2.7招标范围:土石方工程、桥涵工程及相关措施费等(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通过省级 “质量安全标准化认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五年在湖南高速公路成功完成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框架桥顶进工程,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工程;且有过类似顶进工程的相关业绩(附证明材料)。

3.3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且有过类似顶进工程的相关业绩(附证明材料)。

3.4本项目工程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其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5.评标办法

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肆拾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4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1014210004190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10月28日 ~2014年11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建造师,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电脑打印)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⑦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其中:(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③、④、⑤、⑦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市住建局北院1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C证)、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原件),且无在建工程。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将被拒绝。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购图费2000元(均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拟任建造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9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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