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用房及展览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63次 日期:2014-10-28 10:21:19.0 |
连云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用房及展览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连云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用房及展览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已经连云港市连云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批准招标,为给项目营造和谐、整洁、有序的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 连云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用房及展览中心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用房及展览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连云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用房及展览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位于 连云区区政府西侧。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展馆、办公用房。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展馆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秩序维护、公共区域(保洁)环境卫生、工程服务等。
三、招标单位:连云港市连云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
四、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叁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五、报名及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09室);
3、谈判采购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报后不退);
4、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上岗证等,以上材料均须盖有单位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大楼B203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谈判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大楼B203室
八、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九、投标须知
(一)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以总公司作为投标单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年审合格);
2.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外埠来连企业备案表或临时备案表);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业绩自述材料,包括在管主要项目、获奖情况等简要资料及拟委派物业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或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协会提供的注册证明、简历;
5.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具有丰富的办公楼物业管理经验;
7.近两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附书面承诺书);
8.近两年内无被工商、税务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处罚记录(附书面承诺书);
9.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在连云港注册登记企业;
11.有依法缴纳税务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级省市法律、法规规定;
1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说明:①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正三副,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的原件由评委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三)本项目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采购项目)存入以下帐户:
户 名: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27006009018000274295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墟沟支行
保证金限于2014年11月2日17时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待本次招投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未入选的投标人。
注:供应商应于本项目谈判时间前到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十、评、定标方式:
1、本工程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定标方法:由谈判小组依据评审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本次采购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连云港鼎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诗
联系电话:0518-85739155/18061347332
联系电话(传真):0518-85739155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连云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