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环城高速公路雾灯诱导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97次 日期:2014-10-24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环城高速公路雾灯诱导系统工程已由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晋高管信监发【2013】105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从突发事件准备金中列支,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晋城环城高速公路经2012年通车运营以来由于地处山区多雾地段,根据测算全年云雾笼罩此地区多达3个月之久。在起雾时能见度极低,路缘、桥栏、护栏看不清,极易造成车辆撞上护栏、桥栏等重大交通事故。为了避免发生类似重特大交通事故,彻底排除安全隐患,经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对本项目的批复,现拟在晋城环城高速公路增加雾灯诱导系统。系统软件控制应与现有的片区监控软件相结合,并且为将来气象监测与智能联动系统预留接口。
2.2本项目招标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如下表:
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一 |
晋城环城高速公路雾灯诱导系统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 |
2.3计划工期:6个月,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全部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表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满足本项目信誉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一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收费、通信、监控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
近5年(2009年9月至今)独立完成过2项以上(含2项)已通车高速公路机电改造项目,并通过交(竣)工验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过期不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将问题传真至招标代理处。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晋城市大箕镇岗河村(晋济高速公路晋城服务区)
邮 编:048000
电 话:0356-6963928 0356-6963924
联 系 人:张先生 畅先生
招标代理: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11层
山西代表处地址:太原市长治路303号大生科技楼207室
邮 编:030006
电 话:0351-7213363(传)
联 系 人:任先生 马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