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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西一环路及配套设施路网建设工程投资与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点击:109次 日期:2014-10-21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宁市西一环路及配套设施路网建设工程投资与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招[2014]100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常宁市西一环路及配套设施路网建设工程投资与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常宁市西一环路

2.3  规模:常宁市西一环路及配套设施路网建设工程投资与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其中西一环路为城市Ⅰ级主干道,全长973米,路幅宽35米,中桥一座;建设配套次干道四条,总长2789米,其中朱家山路长672米,路幅宽30米;沿河东路长888米,路幅宽15米;环湖路长490米,路幅宽26米;学墙路长739米,路幅宽30米。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绿化、照明、护坡等附属工程。计划总投资:1670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8156.8万元。

2.4  工期要求:720天

2.5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国务院279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常宁市西一环路及配套设施路网建设工程投资与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承包方式:投资—设计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和湘建建〔2012〕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投融资、设计、施工与安装能力。

3.3投标人业绩:

3.3.1投标人五年内必须具有二个及以上的投融资工程(BOT、BT)项目业绩;具有完成本项目建设资金(约2亿元)的投融资组织能力。

3.3.2投标人五年内必须具有二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包括EPC项目的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当明确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必须主持完成设计一个及以上类似业绩;

 3.3.3投标人近五年内必须具有二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水运类除外)且无在建工程,并同时具有道路与桥梁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3.4  本项目接受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人报名,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出具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16时30分,以到帐为准。投标人需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账户1:开户名称: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衡阳分行常宁支行
银行账号:8340 0311 00000 1672
账户2:开户名称: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常宁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60 0640 5900 0077 
账户3:开户名称: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 湖南常宁农商银行宜城支行
    银行账号:8409 1990 0224 3767 5012
5. 报名方式
   5.1 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10月21日~2014年10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①公告期内出具的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②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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