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儒溪镇第一期安置房建设工程 |
点击:182次 日期:2014-10-12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儒溪镇移民安置房建设工程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4】1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湘市儒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儒溪镇第一期安置房建设工程
2.2招标编号:2014-43
2.3 建设地点:临湘市儒溪镇
2.4规 模:本项目位于第一安置区沿临鸭路地段,总建筑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其中1#栋约3702平方米;2#栋约2412平方米;3#栋约4925平方米。底框结构,独立基础。(实际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为准);
2.5 工期要求:300天;
2.6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8 招标范围:临湘市儒溪镇第一期安置房建设工程全部施工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湖南地区以外行政区域工商注册的施工企业,应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共11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3.4 其他资格要求: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书后三天内必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合格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
6.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4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临湘支行城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593757349261
6.5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儒溪第一期安置房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儒溪第一期安置房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从2014 年10月11日至 2014 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 时至 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3 时至 5 时00分止。
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身份证和拟投入的本项目建造师本人持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建造师证及身份证以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相关岗位证件、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证明材料(含关键岗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和个人查询网址及密码);
②授权委托书;
③介绍信(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出之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为有效期)到我公司报名(临湘市南正街爱国巷粮食新村),并按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留存;
7.2招标文件及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8. 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9:00时,地点为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未按7.1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