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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屈原区兴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

点击:110次 日期:2014-10-09 00:00:00.0
1、招标条件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市场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岳阳市屈原区兴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进行施工招标;现该项目经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阳市屈原区兴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 2.2地 点:岳阳市屈原区营田镇; 2.2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2.3工期要求:60天(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5招标范围:岳阳市屈原区兴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土建、装饰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明; 3.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三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按湘建建【2010】109号及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报名截止时间前不得有在建押证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报名后不得更改。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公司职工且具备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劳动保障部门的有效固定座机电话,确保方便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查核,一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记取不良行为记录);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3.7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4.1各投标人请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凭银行转账单到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开户名称:岳阳市屈原管理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岳阳市屈原支行中兴分理处 银行账号:4277 0104 0004 291 4.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XX项目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为响应岳阳市纪委“严厉打击挂靠及借用资质的行为”,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施工企业于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以下资料原件来我公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1) 单位介绍信; (2) 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3) 营业执照副本; (4) 资质证书副本;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 组织机构代码证; (7) 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 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9)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岗位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10)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11)上述人员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的有效固定座机电话供招标人查询)。以上证件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装订成册。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证件必须真实,一经查出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报名资格。 5.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本(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澄清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市场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 招标代理: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屈原建设局三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30-5727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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