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贾汪区国土局委托,就贾汪区国土局档案数字化和档案管理系统项目[贾采招G(2014)12]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根据采购单位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调整为:
1.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能够独立完成档案数字化和档案管理系统技术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不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有数据采集、处理和成果输出所需的图形工作站、大型扫描仪等承担完成项目的相应硬、软件相应设备;
4.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5.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以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后审为准; 二、原公告中其它事项不变;
招标采购单位: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项目联系人:陈雷
联系电话:0516-61882199
地 址:贾汪区财政局三楼325室(贾汪区新城区府佐路东首)
采购人:贾汪区国土局
联系人:吕向阳
联系电话:0516-68386416
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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