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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建设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87次 日期:2013-05-27 14:49:36.0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
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栾洪亮
联系方式:0531-83013211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西侧C区
联系方式:0531-6660312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项目
JNCZYQ-2013-001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包括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名称、用途、数量):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项目
详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省外集成商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甲级《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省内集成商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具有二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7)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六、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2013年06月0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人持单独密封的资格、资质文件,交见证律师审验。(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地点: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西侧C区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107室
七、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06月04上午10:00 (北京时间)
为方便见证律师审验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文件,请投标人单独准备一套投标人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并单独密封,在封面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在投标人投标的同时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交见证律师备查。(所有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地点: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西侧C区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107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宋涛
联系电话:0531-66603123
    真:0531-66603123 
    编:250101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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