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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澄溪镇水厂扩建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点击:57次 日期:2014-09-30 11:41:16.0

垫江县澄溪镇水厂扩建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澄溪镇水厂扩建工程(二期)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1285号、1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垫江县澄溪镇厚生大道两侧。

2.2 工程规模:增加水厂供水能力0.7万吨∕H

2.3 工程投资:约4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1.1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930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01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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