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外国语学校建设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点击:52次 日期:2014-09-29 21:01:57.0 |
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平原新区社会事务局委托,现对平原外国语学校建设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有资格的谈判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平原外国语学校建设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二、项目编号:pyxqtp-20140902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地点:新乡平原新区
3.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3招标范围:平原外国语学校建设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提出付款计划书、核定各项变更费用、签证费用,办理工程结算,编制竣工结算,工程材料的询价认价等全过程工程造价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3.4时限要求:具体完成时间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四、谈判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事)业法人;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且近五年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建设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开标时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原件;
5.其他人员要求:拟派造价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人、土建(造价员)不少于1人、安装(造价员)不少于1人,开标时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响应性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5.1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时间:
6.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7开标室。
七、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监督部门:
中共新乡市纪委驻平原新区纪工委 联系电话:0373-7373699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3-7373199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发改局 联系电话:0373-7373266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平原新区社会事务局
联 系 人:司 攀 电 话:15090088207
代理机构: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海燕 电 话:1364390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