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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产油大县渣江项目区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106次 日期:2014-09-29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衡阳县产油大县渣江项目区工程已由湘财建函[2013]7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县农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县产油大县渣江项目区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衡阳县渣江、台源镇境内。

2.3投资规模:总投资约300万元

2.4招标范围:新建改建田间渠道6条长3002m,新建供水管道灌溉4条长3360m,山平塘清淤加固22处,新建分水闸18处,机耕桥34处,新建改建机耕道3条长1250m,机电设备更新改造12台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工期安排以施工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单位近三年(2011年—现在)来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

3.4、项目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省外企业满足《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相应级别),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

3.5、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或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本项目建造师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于2014年 9 月 29日至2014年 10 月 3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衡阳县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二代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5)拟任建造师的注册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代身份证;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二代身份证;

7)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入湘登记证及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项目建造师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其中图纸300元/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县农业局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8974799219

 

招标代理: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女士 贺女士 

电话:0731-8815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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