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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洋泉镇陈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118次 日期:2014-09-28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宁市洋泉镇陈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湘财农综函[2014]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由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常发改招[2014]90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常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水利措施

新建拦河堰坝2座,机电井1口,衬砌渠道12.53km,其中:骨干灌渠6条/6.4公里,骨干排渠3条/2.94公里,田间渠道6条/3.19公里;加固防渗骨干山平塘3口。

2)田间道路

新建整修机耕道路5条4.45km。

2.2 项目建设地点:常宁市洋泉镇陈桥、泰山、石枧、新楼、庄泉等村。 

2.3 建设规模: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0.8万亩。

2.4 计划工期:3个月。

2.5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5个标段,总投资898.98万元。 

第一标段:198.59万元

第二标段:199.22万元

第三标段:166.11万元

第四标段:168.57万元

第五标段:166.4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来具有一个及以上已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或国土整理工程,须提供施工合同和建设单位开具的工程竣工证明材料);

3.2、项目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州农开办颁发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且建造师与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具有一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3.5、湖南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6、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工程提供足够的流动资金需求;

3.7、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纪的情形。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于2014年9月 28 日至于2014年10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国庆1、2、3日除外),在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403)持如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电脑打印,手写无效);

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原件);

④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⑤现场施工负责人培训合格证(原件);

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原件);

⑧湖南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装订成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如未按上述要求或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7、评标办法

《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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