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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滨江新区路网耒水以北防洪风光带及北三环等三条道路工程监理

点击:84次 日期:2014-09-26 00:00:00.0
1、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DHHY2014-09001       

标讯类别:国内公开招标

批 文 号:衡发改招【2014】173号文件      

资金来源:项目融资

项目名称:衡阳市滨江新区路网耒水以北防洪风光带及北三环等三条道路工程监理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 标 人:衡阳市滨江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机构: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所属地区:湖南省衡阳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衡阳市滨江新区内,防洪风光带建设规模为耒水以北湘江防洪风光带3.022千米,面积47公顷,湿地公园14公顷;耒水防洪风光带1.55千米,面积14公顷;路网建设规模为北三环1.3千米,宽65米,以及位于珠晖塔至新城路之间两条东西向规划道路,建设内容为道路路基路面、风光带园林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6.3亿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2.3标段划分及其他: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4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保修期结束。

2.5质量等级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2]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经验。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在衡阳市行政辖区内最多不能超过两个(含两个)以上在建项目,衡阳市外不能有在建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详见湘建建[2010]109号文要求(按总监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监理员5名配备),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配置必须满足:道路监理工程师1人,园林绿化监理工程师1人,水利水电监理工程师1人,测量监理工程师1人)。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5监理员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资格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1014210004190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9月25日~2014年9月30日(每日9:30-11:00,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拟任总监或授权代表持: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⑥《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2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衡阳建设工程网和衡阳市公众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4-824900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滨江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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