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东城区新建九年制学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点击:76次 日期:2014-09-25 10:17:51.0 |
招标公告
编号:GYZFCG201409008
一、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的灌云县东城区新建九年制学校项目已被批准建设。总建筑面积约41767平方米,现灌云县东城区新建九年制学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潮河路以北、黄山路以东、泰山中路以西、黄河路以南
(2)本次招标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1767平方米
(3)本次招标内容:灌云县东城区新建九年制学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4)设计周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5)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有资金,已落实
(6)项目计费额:1亿元
四、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一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申请。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二)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条件,准予参加投标。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
(1)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2)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9月24日至2014年9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驰大厦九楼)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
投标申请人须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拟参加本工程的设计团队成员表及类似业绩;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前来报名。
五、其它要求:
未及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满分100分。
七、资格审查应提供的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拟报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职称证书;
(五)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六)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
注:若未能提供相应原件,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八、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肆万捌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收款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账号: 476760741715 。
九、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9时30分,提交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付款方式: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每延迟一天扣合同价款的4%。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10%,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
友情提醒:各投标人应慎重考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准时递交投标文件,监管部门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招标人(公章)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侧、南京西路北侧
联系人:刘立文 传真:0518-88166021 电话:0518-88166153、18762578080
邮 编: 222200 E-mail: liuliwen00@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西路7#宝泰商住楼2-701
联系人:陈工 传真:0518-85510788 电话:0518-85510788
邮 编:222000 E-mail: 27988817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