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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花乡南部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点击:165次 日期:2010-07-16 00:00:00.0
丰台花乡南部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设计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FTSHJZL-2010-SJ01
丰台花乡南部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经北京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发改许可【2010】25号文批复。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一所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设计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截污管道工程。沿黄土岗污水灌渠铺设截污管道,至京良路后沿京良路铺设,最终与葆李沟截污管道汇合;葆李沟截污管道沿河道右岸进行铺设,在京良路与葆李沟的污水汇合后继续向南至新建污水处理站。铺设DN500管道2000米,DN800管道3350米,DN1050管道1868米,检查井144座。
(2)污水处理站工程。葆李沟截污管道末端建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8100m3/d,占地面积2.1万平方米,处理工艺ABFT+湿地,出水标准一级B。
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工程地点:丰台区花乡南部地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
4、设计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历;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6、近三年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0年7月26日至7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畜牧所综合楼420)。
4、招标文件售价: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00元整),售后不退。
四、现场踏勘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10年7月31日上午9:30时进行现场踏勘(集合地点:丰台区水务局院内)。
五、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10年8月16日组织开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一所
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畜牧所综合楼420室
联系人:张福兰
电  话:(010)51503815
传  真:(010)51503302
                                             201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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