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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州小学项目工程施工

点击:81次 日期:2014-09-24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州小学项目经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衡开引字[2014]8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州小学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2号街区

2.3建设规模:占地面积66.31亩,项目建设面积约29081.17平方米。

2.4计划投资:约6500万元

2.5工期要求:工期为360天,计划于2014年10月26日开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                     

2.8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室内外装修(含幕墙)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通过省级 “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建造师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有类似工程经验。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捌拾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4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1014210004190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10月23日~2014年10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持: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省级 “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证明材料原件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盖单位公章)原件

⑧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⑨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及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其中:(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⑦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⑧、⑨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市住建局北院1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其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原件),且无在建工程。凡资料不全、其证照不符、超过时间者,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其他资料费100元/套(均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元(中标单位不退,未中标单位无损退还)。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 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9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衡阳建设工程网(http://www.hnhyjs.com)、
衡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engyang.gov.cn)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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