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产业集聚区展示中心和小微企业服务中心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
点击:37次 日期:2014-09-23 13:29:32.0 |
招标编号:辉交采2014DZB05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县市产业集聚区展示中心和小微企业服务中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辉县市豫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辉县市产业集聚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442.6㎡,其中展示中心建筑面积约3000㎡,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5000㎡。
2.3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用地范围内总体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5标段:拟分为一个设计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
3.3 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及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8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4.3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辉县市学院路北段)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14日上午9:00整,地点为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辉县市豫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辉县市苏门大道西段
联 系 人:张超
电 话:0373-6627777
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36号豫煤商务501室(丰产路与经七路交汇处向东200米路北)
联 系 人:狄晓龙
电 话:0371-63863893
电子邮件:zthenan@163.com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