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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水东江东兴公租房配套设施工程

点击:90次 日期:2014-09-22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水东江东兴公租房配套设施工程由 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2014)13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耒阳市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旭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耒阳市水东江东兴公租房配套设施工程

2.2  建设地点: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振兴南路水东江中学南面

2.3  建设规模:排污管、垃圾站、围墙、挡土墙、大门,投资约 6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  总工期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 建设部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排污管、垃圾站、围墙、挡土墙、大门,投资约 6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当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招标人将实行随机抽取方式确定9家入围单位;当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则全部入围。

4.2 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的规定从所有报名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9家投标人入围并参加投标。请已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9月26日17:00时整(截止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注册建造师)到耒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80603招标大厅)参加抽签仪式,随机抽取9家投标人入围并参加投标。逾期到达及未按规定未签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上限值公布时间按耒政发{2012}9号文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 2014年9月26日17: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专用帐户才算有效报名,报名时凭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回单原件(盖银行营业章)。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收款单位:耒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帐  号:1206817050647566

开户 行:耒阳市融兴村镇银行电力支行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9月22日~2014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止,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该项目注册建造师)携带: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及本人身份证、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且经年检合格、⑤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⑧经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⑨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回单原件(盖银行营业章)到耒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工局80607室)报名。(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获取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5日15时00分,地点为耒阳市德泰隆路与金阳路交汇处,耒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大厅(80603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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