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状元桥修缮保护建设工程 |
点击:93次 日期:2014-09-22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状元桥修缮保护建设工程已由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祁发改招核字【2014】74号文和湖南省文物局湘文物保【2013】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祁东县文物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状元桥修缮保护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祁东县归阳镇;
2.3 规模:桥北端,北至17米,东至8米,西至8米;桥南段,南至19米,东至8米,西至8米。投资约169万元。
2.4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建设部 《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状元桥修缮保护建设工程设计图纸所有内容(详见设计图及预算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须在湖南省文物局备案;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从业资格证书为准);
3.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3.5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共5人。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6以上资料需要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才可报名。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4年9月 19日至2014年9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上述第3条要求的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图纸押金1000元/份,图纸在招标人处借取。
5.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5.1本次招标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2本次招标采用湖南省住房及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6.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具体见招标文件,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祁东县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祁东县文物管理所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158 7478 11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湘域中央1号栋2411房
联 系 人:刘晖
电 话:139 7510 7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