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井桥改造、巩华城巡河路及南丰路临时道路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满井桥改造、巩华城巡河路及南丰路临时道路工程已经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分别以昌政容函[2010]25号、昌水行许字[2010]88号文批复。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满井桥改造、巩华城巡河路及南丰路临时道路工程
2、招标项目名称:满井桥改造、巩华城巡河路及南丰路临时道路工程
3、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昌平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4、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5、工程建设规模:(1)满井桥改造工程,新建桥长75米,宽26.7米;(2)巩华城巡河路及南丰路临时道路工程,改造道路为混凝土路面,全长5188米,宽9米。
6、工程实施地点:昌平区满井西村、南丰路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具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4、近三年没有发生由于施工原因的质量事故 三、投标报名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应于2010年7月28日至2010年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人处报名(地址见联系方式)。 2、资格审查:采取资格预审方式保留不超过7家资格审查合格单位进行投标。潜在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IC卡号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7月29日至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畜牧所综合楼420室
5、整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畜牧所综合楼420
联 系 人: 俞林保
联系电话:010-51503815
2010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