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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新甸铺镇人民政府关于新野县新甸铺镇津湾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60次 日期:2014-09-16 09:30:54.0

1、招标条件

新野县新甸铺镇津湾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南阳市发改委以宛发改投资[2013]8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野县新甸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新野县新甸铺镇津湾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 :XYGGZY-2014-0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建设地点:新野县新甸铺镇津湾村美丽乡村社区

计划工期:约9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  1.美丽乡村建设试点--5米宽水泥路面(长3200m,厚20cm)道路及20cm厚景观路;2.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垃圾中转站及垃圾池;3.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新建幼儿园;4.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社区卫生院改建;5.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综合服务中心改建;6.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公厕给排水安装(4座);7.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公厕土建(共4座);8.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化粪池;9.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整治迎宾路沟渠;

第二标段  1.美丽乡村建设试点--5米宽水泥路面(长2440m,厚20cm)道路及沿河新修道路;2.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整治排水沟;

第三标段  1.美丽乡村建设试点--6米宽水泥路面道路(厚20cm)及宅前水泥路面道路(厚12cm);2.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给排水--老村排水管网;3.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给排水--深水井;4.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给排水--供水管网;

第四标段  美丽乡村建设试点--18cm厚景观路及沥青路;

第五标段  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日光大棚;

第六标段  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供电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1年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企业信誉良好

第二、三、四标段: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1年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企业信誉良好

第五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温室大棚生产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贰佰万元以上(含),具有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企业经营范围含温室大棚的制作销售与安装;2011年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企业信誉良好;

第六标段:具有电力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1年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企业信誉良好;

3.2  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证明的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3.5  外省企业需按要求提供进豫、进宛单项工程登记备案证明,本省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宛单项工程登记备案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3.8  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可以投报个标段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9月16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到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二楼)参与报名。

4.2报名时须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代表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提供身份证原件;

2)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落款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时须按新野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通知的规定提交下述资料:查询申请(要详细说明查询事由、提供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开标时提供);

3)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资格证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的工程师证或高级工程师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以上资料证件验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1000/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新野县新甸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7-6153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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