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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2013年度第一、二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及2011年度应急结余资金项目第一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点击:45次 日期:2014-09-16 09:30:2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2013年度第一、二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及2011年度应急结余资金项目已由许昌市水利局、许昌市财政局以许市水【2013】159号、【2013】160号、【2013】227号和【2014】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禹州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本项目第一标段二次在规定时间内只有一家企业投标报名,现对本项目第一标段进行国内三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项目概况:郭连镇胡岗村文化大院、文殊镇北沟村道路硬化;

2.2建设地点:禹州市境内;

2.3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201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施工合同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6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投标企业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社保证明为准)

3.8企业具有201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施工合同为准);

3.9具有检察机关出去的无行贿证明(自报名至开标之日保持有效)

3.10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其投标不予接受

3.13具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人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对投标资格的最终认定,评标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报名时间和地点

4.1报名时间:2014911日至20149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xczbtb.com) 首页左上角<网上报名须知>。

5.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5.1法人代表(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2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劳动关系证明;

5.3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一份;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三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领取时间:2014 918日至2014924日上午 8:30 时至 11:50 时,下午15: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6.2领取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五楼)地址:三里桥路中段。

6.3招标文件每套 1000.00元,售后不退。

6.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开标评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市行政服务大厅五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和《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4-60686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12室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5038913576

市水行政监督部门:许昌市水利局

电  话:0374-6061937

县水行政监督部门:禹州市监察局驻水利局监察室

电  话:0374-606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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