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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阳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电梯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点击:92次 日期:2014-09-16 09:29: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及有关规定,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阳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就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宜政采[2014]90号
二、招标项目:8部电梯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之内交货(及安装完毕)。
五、资质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3、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大陆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唯一代理商;投标人是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具备电梯安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投标人是唯一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证明原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开标时生产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唯一代理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证明原件或公证件、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在中国大陆区域生产的知名品牌电梯,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应具有相应产品的安装、维修保养的经验;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规范的售后服务记录(开标时须携带售后维保机构证明、业绩合同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4、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办法:
1、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代理商还须携带生产厂家的授权书等有关证明资料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开标现场需提交资质原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0日15:00。
八、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宜阳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董先生 13783109111
集中采购机构: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彭女士 0379-68937383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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