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桂溪镇卫生服务中心病床及听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
点击:57次 日期:2014-09-11 16: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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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项目邀请书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垫江县桂溪镇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重庆市垫江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通知,对其单位申请的垫江县桂溪镇卫生服务中心病床及听力筛查仪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垫政采询【2014】120号
项目名称:垫江县桂溪镇卫生服务中心病床及听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有关说明
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凡符合条件的报价企业,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下载询价文件、答疑、补遗。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报价人知晓全部询价过程及其相关事宜。
本项目报名方式为:递交报价文件时,现场签到报名并提交报价保证金。
2、询价文件售价: 100元/份,递交报价文件时现场刷卡支付,售后不退,报价资格不能转让(逾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
3、报价文件递交及其截止日期:
4、询价时间:
5、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阳公园行政中心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三、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应提供报价保证金,数额为2000元整。保证金在交易大厅柜台处刷(除信用卡)Pose机缴纳,未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未成交人的保证金退还方式:
报价人在公示期结束后无投诉、无异议的持相关手续到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也可在询价结束后将所需资料提供到财务处,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保证金退回到报价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跨行、跨区域汇款转账的手续费由报价人承担。
提供的资料为:
(1)、缴保证金时POS机打印的回单原件(持卡人存根联);
(2)、提供与报价人名称一致的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资料必须加盖与报价人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
成交人的保证金退还方式:
成交人的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保证金退回到报价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跨行、跨区域汇款转账的手续费由报价人承担。
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须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1)成交人提供加盖采购人单位鲜章的项目验收报告。
(2)报价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保证金时POS机打印的回单原件(持卡人存根联);
(4)提供与报价人名称一致的银行帐户的开户账户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资料必须加盖与报价人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公布报价后在有效期间,报价人撤回其报价书;
(2) 成交人不按须知规定签约;
(3) 成交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
(4) 有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秩序的;
(5) 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联系方式
(一)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联系人:代世华 联系电话:023-74528661
(二)采购单位
名称:垫江县桂溪镇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
upload/垫江县桂溪镇卫生服务中心病床及听力筛查仪采购项目(正式挂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