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镇卫生院门诊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56次 日期:2014-09-12 00:00:00.0 |
锦屏镇卫生院门诊楼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一、锦屏镇卫生院门诊楼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用于本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卫生院门诊楼改造(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
(2)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为:高新区(原海州区)锦屏镇;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 一个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连建管【2006】636号)。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各投标单位资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以下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一个注册建造师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
2、外地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 外地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注册分公司,并在连缴纳有关税收。在投标前为此必须做出承诺(详见连建管[2006]308号文)。
3、投标企业及拟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行为等相关证明及查询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即:
拟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报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证明、无行贿犯罪行为等相关证明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以上查询的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放入副本内,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4、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及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5、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以上规定办理资质核验。
6、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连清办【2014】4号、苏清办【2014】5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7、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8、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六、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在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经办人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盖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为2014年 9 月 11 日至2014年 9 月 15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报名前请先与代理公司电话联系),投标申请人可从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处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高新区(原海州区)锦屏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6号龙河大厦A座11楼
联系电话:18951254562
经办人: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