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杨集镇优质稻米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监理(二次公告) |
点击:45次 日期:2014-09-12 00:00:00.0 |
灌云县杨集镇优质稻米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监理
(合同编号:GYZFCG201409004JL)
1、招标条件
灌云县杨集镇优质稻米基地建设项目以苏财农【2014】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灌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灌云县杨集镇境内。
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渗渠、电灌站、生产涵、闸、桥、渡槽等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萌旭村:电灌站2座、防渗渠道4900m、新建渡槽6座、涵洞34座、渠涵14座、放水口15座、斗渠节制闸14座。
同阳村:电灌站2座、防渗渠道5520m、新建渡槽9座、涵洞18座、渠涵9座、放水口79座、斗渠节制闸12座、生产桥7座。
曙光村:电灌站2座、防渗渠道2860m、新建渡槽9座、涵洞14座、渠涵9座、放水口14座、斗渠节制闸8座、生产桥1座。
计划工期:2014年10月开工,2015年4月10日竣工。
本次监理为1个标段,监理内容为灌云县杨集镇优质稻米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格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
2、近3年内具有从事过同等类型或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经历。
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下同)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
5、要求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2014年1月至今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派员于北京时间(下同)) 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携单位介绍信、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备案表(江苏省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以及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以上均须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灌云县伊山镇南京西路恒驰大厦九楼)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勘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开标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 10月9日上午9时 30 分,地点为 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一室(伊山镇南京西路恒驰大厦九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行: 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76760741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10月8日16::30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评标结束后到财务科自行换取。
(4)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166083 1396130601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灌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1-2号东盛名都广场B座917室
邮编:222006
联系人:李际良 金友波
电话:0518-81066665
传真:0518-81066665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