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运营养护设备第十二标包采购招标再次公告 |
点击:68次 日期:2014-09-10 00:00:00.0 |
1、招标条件
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09】1802号和【2012】5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离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内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省内自筹30%,国内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临离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现对第十二标包运营养护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山西省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主线起点位于临县陈家庄以北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第十二标包的路政车辆。
设备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交货地点:临离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及下属路政队、养护工区。
具体采购内容、数量见下表:
标包 |
采购设备 |
单 位 |
数 量 |
备注 |
YS12 |
路政巡查车 |
辆 |
3 |
排量不大于 |
路政管理车 |
辆 |
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元),营业范围应涵盖本标包的相应内容,具有2年以上的供货经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以根据自身的能力参与本标包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国产设备须取得制造商授权,进口设备须取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授权,授权书授权范围应包含本标包内的产品。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在评标阶段,发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有2家或2家以上的投标人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标包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5.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离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城北街道办李家 沟村 邮 编:033000 联 系 人: 电 话:0358-3379672 |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 凌大厦15层 山西地址: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 8层西户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 电 话:0351-7138599 传 真:0351-7138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