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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化工园区秋季苗木栽植养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点击:69次 日期:2014-09-05 00:00:00.0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化工园区秋季苗木栽植养护工程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灌南县化工园区秋季苗木栽植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GNZFCG2014061J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9万元,投标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项目地点:灌南县堆沟港化工园区。

2、栽植树种及数量:新栽竹柳(胸径5cm7000株;移栽龙柏2.5m高)300株。

3、苗木标准:

(1)、乔木类要树干通直,无弯曲,不偏冠,树干高度基本统一,分支点基本一致、下部不秃脚;

(2)、所有苗木类要无病虫害;

(3)、苗木挖掘土球要达到规定标准,土球要呈苹果形,直径40cm左右,包装完好、无散球现象。

4、栽植管护:包植、包活、包管理,管护期为两年。做到精心管理,养护期内有专人负责,适时浇水、定期施肥、及时补植、除草、修剪、清杂和病虫害防治,确保苗木生长良好,林相整齐。

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天。

6、其他事项: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并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投标项目所在点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在投标人考察过程中,如投标人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均不负责。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以上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备查。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491517:00以前送至或传真至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8室)项目联系人处。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3、投标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gnzbcg.net/Index.ht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4917日下午15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917日下午1530

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0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9171530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0室))

评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号:93200501000104890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灌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限于201491517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注: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评、定标方式:

1、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

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3775578585

项目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1883696511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项目名称

灌南县化工园区秋季苗木栽植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GNZFCG2014061J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201491517:00

备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和要求。我们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单位盖章:

    :      

说明: 投标人须在201491517:00之前传真或递交本“投标报名表” 到(0518-83696511)项目联系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按照招标公告中的传真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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