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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线圈式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及高清球型监控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95次 日期:2014-09-05 00:00:00.0

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线圈式公路

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及高清球型监控系统

公开招标公告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线圈式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及高清球型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线圈式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及高清球型监控系统  

YZZCG-201477

二、招标项目简介: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1、在宁通高速十五里墩收费站卡口和京沪高速宝应卡口新建2套(双向)线圈式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

2、在市区润扬北路(加油站、御园小区、花木市场、花样年华)、平山堂西路(平山西岗东侧)、翠岗路(职大门前)、宁通高速十五里墩收费站卡口(前端杆件各1个)和京沪高速宝应卡口(前端杆件各1个)等共计新建10个球型监控系统。

3、对以上两个系统进行联网,并接入支队监控平台、市局“3.20”平台和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高清球型监控接入支队监控平台和市局“3.20”平台。

4、工程建设包括软件、硬件及设备安装、调试、质保、培训、后续服务及杆件、基础、施工、绿化恢复、管道铺设、电源接驳等其他所有必须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5、对原已安装的旧杆件、基础、设备及线缆进行拆除并恢复路面及绿化。

6、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三、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2)线圈式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必须通过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依据GA/T 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3)球型摄像机必须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4)供应商需提供至少一份2011年元月以来线圈式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项目业绩。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1495

招标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传真:0514-87346729),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4924下午5:00。未在规定时间前回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14916下午5:00(北京时间)前送达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4926上午8: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926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徐坤伟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926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徐坤伟   电话:0514-87313331  传真:0514-87346729

地址:扬州市淮海路108      邮政编码:225002  

    址:http://www.yzzfcg.com   http://zfcg.yangzhou.gov.cn/

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建设银行广陵支行  32001745536051526227

采购单位联系人: 徐翔  电话:0514-87032037  13815801100

九、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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