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赣榆高级中学笔记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点击:64次 日期:2014-09-05 00:00:00.0 |
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赣榆高级中学委托,就笔记本电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编号:GZC20141-23
一、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江苏省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采购单位地址:赣榆区青口镇华中路青口农商行3楼(格林豪泰酒店对面农商行3楼)
联系人:李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518-86260257
二、招标项目性质:
教学用笔记本电脑采购,具体内容见标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时提供资格要求的各项原件及复印件,不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含)以上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笔记本电脑)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提供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和单位2014年以来为其缴纳至少7个月的五险的证明材料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网络可查)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不接受其报名。
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报名时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赣榆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证明材料获取邮箱为GYXZTB@126.COM,密码请向采购中心经办人员免费电话获取)(该材料原件可由各地检察机关查询提供,查询日期限报名前三天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报名时提供资格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原件的报名及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发出及报名信息:
招标文件发出时间:2014年9月4日起
报名信息及标书获取方式:提供资格要求及报名注意事项中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要求的除外)及报名表后在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免费获取电子版文件。
投标报名时间:按“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9月15日17:00以前送至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处。
本次采购采用报名审查、资格后审,报名登记当天初步查看证书齐全与否、年检是否通过、注册单位是否相符、证明材料是否可信。能够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一律以现金形式收取,投标人在2014年9月15日17:00之前,将现金直接缴纳到采购中心财务室,财务室向投标人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肆仟元人民币(¥14,000.00)。
投标单位必须于2014年9月15日17:00前按规定缴清,采购中心有权拒收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于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的投标商,采购中心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准其参与赣榆政府采购市场并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
⑴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必须在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其他方式获取的材料均不具备法律效力,采购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依法诉诸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⑵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必须如实填写《投标报名表》并按要求送达回复(格式见附件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14年9月25日上午8:30-0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9月25日上午09:00
投标文件接收人: 李先生 许先生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时间: 2014年9月25日 09:00 时(星期四)。
开标地点: 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暂定)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李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518-86260257
联系地址:赣榆区青口镇华中路格林豪泰酒店对面农商行三楼
邮政编码:222100
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2014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赣榆高级中学笔记本电脑项目 | ||
项目编号 |
GZC20141-23 | ||
投标标段 |
整标段 |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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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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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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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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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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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标书电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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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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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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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单位盖章: |
备注: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9月15日17:00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