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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施工

点击:50次 日期:2014-09-05 00:00:00.0
河北今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容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2014-080SG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国家税务局,资金来源为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新华区国家税务局。
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2 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属于同一集团的法人公司,以最先购买文件的单位做为唯一投标人,其余的自动失去投标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4年9月 5日至2014年9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至河北今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或于2014年9月10日下午15时至17时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并领取文件,并同时交验、提交以下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企业信用手册;
  (5)全国建造师注册证书(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
  (6)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
  (7)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以上证件须提交原件校验并提交加盖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复印件一式三套。
  投标人必须同时用信用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200(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接收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今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朝阳大街2号 邮 编:061001
联 系 人:潘女士      电 话:03172022157
电子邮件:a212097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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